货币与支付深刻变革的底层逻辑
伴随信息技术的进步,货币与支付将深刻变革。迈向总量可充分供应,单位可无限细化的无形化、数字化、智能化阶段,是货币发展的必然方向。利用先进技术,最大程度地扩展支付清算平台并减少清算中介,实现收付双方点对点直接支付,是支付清算发展的必然方向。
货币必须加快向数字化智能化迈进
货币的本质属性是价值尺度(计价单位),核心功能是交换媒介(支付工具),根本表现是流动性最强(需要得到最高权威或最高信用加持或保护)的价值通证(可以转让流通的价值权证)。这是理解货币不可或缺的三大要素,自始至终都是不会改变的(如果改变了,就不成其为货币)。但货币的载体或表现形态(如贝壳、铸币、纸币、存款、电子钱包、数字货币等)及其运行方式,却是需要不断改进的,从而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严密风控,更好地发挥货币促进交换交易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为此,必须对货币本质与运行方式有准确把握。
首先,货币作为价值尺度,最根本的要求就是要保持货币币值的基本稳定。这就要求货币总量必须跟随以货币计价清算和表现价值的可交易财富价值总额的变化而变化,保持货币总量与价值总额总体对应关系的基本稳定。从全社会总体而言,货币总量与可交易财富价值总额是重叠的,其中,财富价值是真实的基础的,货币只是财富价值的表征物影像物(计量单位),代表财富价值的索取权,货币不是财富本身。因此,人们把以财富产生和运行为代表的经济形态称之为“实体经济”,而把以货币的投放和运行(包括衍生出来的金融活动)为代表的经济形态称之为“虚拟经济”。没有真实财富的价值支撑,货币就会一文不值。当然,对于社会个体而言,货币代表价值索取权,确实属于其资产。货币这种“整体虚而个体实”的双重属性,的确容易给人们理解货币带来迷惑,需要仔细辩解准确把握。
要保持货币币值基本稳定,所有充当货币的供应量有限的实物资产(如地球储量有限的黄金)或虚拟资产(如总量和阶段性新增量完全由系统锁定不可调节的比特币),都会因为其供应跟不上可交易财富价值无限增长的需求而严重束缚交换交易及经济社会发展,都不符合货币的本质要求,必然要退出货币舞台,回归其作为可交易财富的本原。货币则必须从具体财物中彻底退出,真正表现为价值尺度、交换媒介与价值通证,保证其总量可以跟随可交易财富价值的变化而变化。由此可以肯定,货币从最初的自然实物货币,发展到规制化金属铸币,再发展到金属本位制纸币,进一步发展到脱离任何具体财物的纯粹信用货币,不断摆脱实物外形、凸显本质特征,最终脱离任何财物形态及其数量限制,迈向总量可以充分供应,单位可以无限细化的无形化、数字化、智能化阶段,是货币发展的必然方向。由此可以得出结论:
信用货币不再需要锚定任何具体资产,也不需要具体储备物作为价值支撑。货币是由财富价值整体支撑的,黄金储备、外汇储备等规模相对货币总量(财富总价值)非常有限,只是央行调节市场超预期波动的手段,难以支撑整个货币总量的价值。那种为货币重新寻锚(具体锚定物)的思维都是错误的,是倒退而非创新。
现金(纸币和硬币)就像曾经充当货币的贝壳、铸币一样,都是货币的载体或表现形态,而不是货币本身,最终也必然要退出货币舞台。现在,货币表现形态越来越多的转变为存款账户(电子钱包同样属于一种存款账户),货币支付越来越由直接的“现金支付交割”转变成存款账户的“转账支付/记账清算”,现金与现金支付在货币总量与货币支付总额中的占比已经非常低而且仍会降低。所以,把货币等同于现金,把货币支付等同于现金收付,已经完全偏离货币本质与社会现实,是非常错误的。
其次,货币作为交换媒介,其支付清算工具和方式必须不断改进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严密防控。货币支付清算方式,从传统的现金直接收付,越来越多的转变为存款账户(包括银行卡户、电子钱包等)的“转账支付/记账清算”,这也是货币发展的必然方向。转账支付/记账清算可以替代现金支付,减少现金需求,严密支付监控,并朝着智能账户方向迈进,存款账户成为货币新的载体或表现形态。存款账户可以包含户主身份信息、货币符号、账户密码(公钥与私钥)、智能合约等管理需要的若干基本信息,不再需要对现金(如纸币)加密,而是对账户及转账支付全流程进行加密,在保证安全基础上,就可以不再依赖专用通讯线路或局域网进行转账支付,而可以运用公共互联网或区块链平台,甚至突破国界,实现世界范围内用户最广泛的覆盖,用户直接在平台上注册(注册即开户,注册地址即为用户账号)而不再需要清算机构作为中介(去中介),实现同一平台上收付款双方的点对点即时支付清算,从而减少中间环节,大大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严密风控。
再次,货币作为流动性最强的价值通证,意味着不同的货币载体或表现形态及其运行方式之间必然存在竞争,只有得到最高权威或信用保护的货币,最能在竞争中保留下来生存下去。最高信用保护不仅在信用货币阶段才需要,从货币诞生起就一直需要,成为货币主要特征之一。
在当今世界仍是以主权独立国家或地区作为基本组成部分,联合国难以替代国家主权的情况下,最高权威或信用就是国家主权与国家信用,所以,货币最终表现为国家主权货币或法定货币,即使世界高度统一,形成唯一的地球村,那时的货币仍是世界主权货币。
在跨国经贸往来中,首先需要确定以哪种货币作为计价清算的货币。如果本国货币不是重要的国际货币,还必须考虑储备哪种货币以备国际支付使用。由此就必然存在各国货币的相互比较与竞争,最重要的标准就是“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综合比较结果的高低,而其背后则是货币发行国综合国力特别是国际影响力的世界排位,只有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最为强大国家的货币才可能成为世界中心货币或头号国际货币。
由此,在国家独立情况下,要推动货币的非国家化,或者超主权化,包括与多种主权货币结构性挂钩打造超主权世界货币(如SDR等),都是难以取代主权货币,是很难成功落地运行的。欧元并不是超主权货币,而是一种“区域主权货币”,因为欧元正式推出后,其成员国原有的主权货币彻底退出(移交货币主权),二者没有并存。
当然,在法定(主权)货币难以满足一些特殊需求的新兴或特定领域,可以出现按固定比率以法定货币作为抵押投放和运行、赎回的代币运行。比如,在中国,人民币是法定货币,但仍存在学校、机关食堂的饭菜票/卡,商场里的购物券/卡,电商平台上的积分/Token(可按约定兑换商品等),这些实际上就是人民币在特定领域的代币,必须接受货币当局的监管,不得超出设定范围随意流动(否则就会冲击法定货币管理)。同时,法定货币也需要积极改进自己的运行方式,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尽可能满足各种新兴或特殊支付需求,替代各种代币。
支付清算必将向去中介点对点迈进
在转账支付/记账清算体系下,收付款双方的支付清算首先需要在支付清算机构(如银行等)开立真实的存款账户,并保持足够的存款(货币存量)用于支付。传统的做法是:
在收付款双方的开户银行之间开立了清算账户情况下,由付款方向其开户银行发出付款通知,列明付款方名称、存款账号、单位公章或支付密码,以及收款方名称、开户银行、存款账号、交易合同编号等要素,经银行审核验证无误后,即按照通知从付款方账户中扣减相应的金额,并向付款方发出扣款通知(成为付款方的记账依据),同时,向收款方开户银行发出转账通知,并增加收款方银行在本行的存款(或减少自己在收款方银行的存款)。收款方银行收到转账通知并验证真实无误后,即增加自己在付款方银行的存款(或减少付款方银行在本行的存款),同时增加收款方的存款,并向收款方发出款项入账通知(成为收款方记账依据)。由此,通过相关各方进行存款账户的调整记录,即可完成货币(资金)的支付清算,从而以货币所有权的转移替代了货币现金的流动,可以大大减少现金印制、投放、收付、管理等方面的成本与风险。在这一过程中,银行等清算机构不仅要高效完成款项的转账支付/记账清算,而且要满足反洗钱、反贿赂、反恐怖输送等监管要求,遏制货币的非法使用。
如果收付款双方开户银行之间没有开立清算账户,还需要通过其共同开立清算账户的银行进行搭桥,保证账户之间能够联通并完成付款的资金转移。为此,各国境内一般都推行银行之间的“集中开户制”,各银行都在清算中心开立账户,即可完成相互之间的账户联通,由此可以大大减少清算账户的开立数量与管理难度。
在跨境支付清算中,情况就会复杂很多。不仅涉及到清算银行之间的账户开立问题,而且由于货币具有主权属性,清算账户隶属各国监管,难以推行国际间的集中开户制,没有直接开立清算账户的银行之间,有时需要经过多道清算银行(清算中介)转账才能最终完成款项从付款方到收款方账户的转移。同时,不同国家之间还存在文字、习惯和时差、监管、效率等方面的不同,支付通知及其加密方法如果不够规范统一,处理起来将非常麻烦,所需时间很长、成本很高。为此,在清算账户难以集中开户情况下,需要有国际间专业共享、中立安全的支付报文管理和处理体系,如环球银行间金融报文电讯协会(SWIFT)等,这样可以大大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随着通信技术和加密技术的进步,支付清算由原来的纸质报文传递、相关机构手工处理,不断转向电报、电讯、互联网(电脑系统连接)、移动终端传递信息,并由行为发起人自己在终端设备(包括手机)上输入支付信息和密码,由接收方的电脑核验密码准确后自动处理,方式方法不断改进,从而不断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严密风控。只要收付款双方都在同一银行开户,银行内部各机构之间全部联网形成统一清算平台,其支付清算基本上已能实现即时(秒级)到账。
由上可见,货币从付款方到收款方的支付清算,除收付款双方直接的现金收付交割外,所涉及的要素至少包括:
一是必须有真实准确的存款账户。为满足KYC(实名制)和AML(反洗钱)等监管要求,存款账户一定要有户主真实准确完整的身份信息。存款账户发生收付后,应尽快完成入账并更改账户余额。
二是需要有款项转账汇划的电讯通道或网络平台,并形成统一规范的加密方式与运行规则。这种网络平台越是能利用开放共享的基础设施,使其覆盖面越广、注册用户越多、运维成本就会越低,其优越性就会越强,就越有竞争力和生命力。
三是推动资产证券化(标准化)、数字化、通证化(Tokenization,不应把Token叫做代币),实现线上全球化7x24小时最高时效的交易与清算。
现在区块链与加密技术融合,实现单一平台无国界全球化覆盖,将平台运行规则内置于系统中(“编码即规则),不再需要平台管控者作为运行中介(去中心),用户是在统一平台上注册开户,而不需在清算机构中注册开户,不需要清算机构作为转账中介(去中介),而是由付款方自己进行付款操作,与收款方实现点对点直接支付,由平台系统参与节点分布式验证、存储和记账,确保全流程公开透明、可以溯源、难以造假。由此可以极大地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如果需要跨平台转账,或将平台货币转换成其他货币,还需要额外的操作和费用),尤其是相对传统的以银行和SWIFT为主的跨境支付清算体系,其优越性非常明显,给传统支付清算体系带来巨大冲击。
现在这种全新的区块链技术和平台,已经可以推动区块链原生加密资产(如比特币、以太币等),以及通过ICO发行的区块链衍生加密资产(各种山寨币)、各类稳定币(特别是与法定货币等值挂钩的法币稳定币)、非同质化通证(NFT)、现实世界资产通证(RWA,包括真实数据资产通证RDA),乃至通证化股票、通证化债券、通证化货币基金等,实现在公共(非许可)区块链平台上全球化7x24小时不间断交易与清算,由此催生出全新的无国界“加密世界”并加快发展,这一态势需要高度关注。
四是在多个交易及清算平台并存,同一产品需要在多个交易及清算平台分别运行的情况下,需要实现不同区块链平台之间的连通或搭桥,以解决跨平台之间的资金转划清算与信息归集。当然,这种跨平台的处理会增加成本降低效率。如果单一的平台覆盖面很广,全国甚至全球范围内的用户和产品都能在同一平台上注册和运行,则不再需要跨平台的连通或搭桥。所以,这种交易与清算平台并不是越多越好,应该推动尽可能集中统一、专业共享、公平公正。
可以肯定:利用先进技术,最大程度地扩展支付清算平台并减少清算中介,实现付款方与收款方点对点直接支付,是支付清算发展的必然方向。当然,去中介不应等同于去监管,区块链平台作为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管理上必须满足反洗钱、反贿赂、泛恐怖输送等监管要求,不能单纯追求提高效率降低成本而牺牲金融监管。
综上可见,伴随信息技术的进步,货币与支付仍将深刻变革。但变革必须坚守本质秉持原则,致力于促进货币健康高效运行并发挥更好作用。这里还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货币是非常重要理应相当严谨的概念,不能把非货币的资产随意冠名为“货币”或“币”。但现在对“币”的使用非常混乱很不严肃,将各类加密资产都称作加密货币或数字货币,把NFT翻译成“非同质化代币”(币必须是同质化可分割可汇总的,非同质化的东西根本就不可称之为币)、将RWA翻译成“现实世界资产代币”,以及各种代币化证券、代币化基金、代币化存款等等,都是很不准确很不规范的,理应拨乱反正准确定义。对“Token”只能翻译成“通证”,是资产而非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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